青农商行因反洗钱违规被罚91.2万元 行长助理被追责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夏震 2.5w阅读 2025-06-16 19:16
青农商行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六项违规,被央行青岛市分行警告并罚没91.2万元,时任行长助理袁某波同步被罚1.3万元。

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58;下称“青农商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警告并罚款91.2万元,具体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与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做出决定日期是2025年6月3日,公示期限三年。

同时,时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袁某波,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罚款1.3万元。

2025年1月至6月,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上市银行反洗钱合规的监管力度,多家机构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义务等违规行为遭到严厉处罚。

从处罚趋势来看,新《反洗钱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对反洗钱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显著加强,多家银行被罚没超千万元。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未保存交易记录、未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等方面,且多数案例同步处罚了高管或责任人,强化了“双罚制”的威慑力。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