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1日,一笔总额160.8万元的资金转入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正导技术”)账户。这笔钱并非来自其核心客户大华股份或海康威视的货款,而是由大股东、董事长仲华,以及张亚芳、俞建伟等高管以个人资金汇入。
此时,距离正导技术站上北交所上市审核席仅剩十天。
海外纠纷“压哨”了结,高管自掏160万
正导技术与加拿大客户Hyperline Systems Canada Ltd.(下称“HSC”)之间纠缠近五年的跨国买卖合同纠纷,曾是其IPO进程中最大的法律不确定因素。纠纷始于2017年底,HSC开始拖欠货款,累计欠款达190.2万美元。2018年底,正导技术在获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按90%赔付比例支付的171.3万美元理赔款后,为配合中信保追偿,于2019年5月正式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同年7月,HSC提起反诉,以产品CSA认证不符、假冒Reelex包装技术、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正导技术索赔650万美元。这笔折合人民币约4632.4万元的索赔,相当于正导技术2021年底净资产的45.7%,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潜在冲击。
更大的隐患不止于反诉本身。根据中信保保单及正导技术签署的《保证函》,一旦境外法院最终认定公司产品存在瑕疵违约,中信保保留向公司全额追回先前约171.3万美元理赔款的合同权利。这意味着,公司同时面临反诉赔偿与已赔付理赔款被追索的双重财务压力。
在经历2025年2月强制调解失败、案件走向2026年3月开庭的僵局后,双方于2026年7月29日达成“压哨和解”。和解协议条款具体:正导技术向HSC支付和解款266,078.3美元,HSC向中信保支付15万美元,8月4日法院撤诉归档,诉讼程序全部终结。为彻底消除这笔海外和解成本对拟上市公司净资产的影响,2026年8月11日,承诺人仲华(董事长)、张亚芳(总经理)及俞建伟(董秘)分别向公司账户汇入130万元、25.8万元和5万元个人现金。
该案虽在上会前夕得以了结,但合规性上仍留有明显的历史痕迹。反诉立案时间为2019年7月,而正导技术在随后挂牌新三板的数年里未按规定披露,形成长达近五年的信息披露真空,直至2024年3月受到全国股转系统口头警示,并于同年9月被浙江证监局出具〔2024〕190号行政监管警示函后,方才补充披露。
不过,诉讼了结只是排除了最大的法律不确定性,并未解决正导技术更深层的问题。其长期难以自我造血的经营性现金流,才是更持续、更根本的挑战。
现金流“转正”真相:质押换票撑起八成
正导技术的流动性短板,直接体现在其长期难以自我造血的经营性现金流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净流出,2021至2024年度分别录得-11,806.7万元、-19,918.8万元、-23,273.5万元和-7,264.4万元,与各期数千万元的账面净利润严重背离。尽管审计机构将列报在筹资活动中、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现金流还原至经营活动,还原后2021年、2023年、2024年经营现金流分别转正为632.5万元、1,040.2万元和2,384.1万元;但即便经过贴现资金的充分还原,2022年真实经营现金流仍低至-2,011.8万元。
这种持续的资金缺口,根源在于其高度失衡的上下游议价结构。销售端,最大客户大华股份采用“货到票到后180天商票”结算,立讯精密要求“货到票到后120天内付款”,导致公司应收款项高企、回款迟滞;采购端,意达铜业、久立集团等铜材及锡材供应商极为强势,严格执行“货到7天网银现款结清”。这种“上游现款、下游长账期”的显著期限错配,迫使公司常年进行高额资金垫付。
为缓解紧张的账面现金,正导技术自2024年起引入一项流动性管理工具——与浙商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商票质押授信业务”。公司将持有的大华股份等大客户商票质押(2024年质押额4201万元),换开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供应商。这一操作在财务报表上带来连锁反应:2024年,因质押免收保证金,直接释放并减少受限其他货币资金1260.3万元;同时,以质押换银票替代直接贴现,使账面短期借款减少4181.8万元,并将贴现手续费转嫁上游供应商,冲减财务费用21.1万元。
得益于这一会计口径的调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首次转正为5655万元;但在转正资金中,有4680万元(占比82.8%)来自“商票质押换银票”导致的会计分类改变。这种依赖银行资产池的资金滚动,虽在账面提高了周转效率、改善了现金流量表,却并未减轻整体债务压力。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规模持续扩张,资产负债率维持在76.8%(2022末)、68.2%(2023末)、70.5%(2024末)和69.6%(2025末);速动比率在报告期内多次跌破1的安全警戒线。技术性的报表改善,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公司真实经营造血能力薄弱的现状。
现金流的长期失血,表面上是上下游议价结构失衡所致,但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公司治理与财务基础的历史欠账。正是在这些早期不规范运作中,正导技术的内部控制缺陷被层层放大。
内控旧账:分红还债与体外循环
正导技术历史财务与内控基础的薄弱,集中体现在公司治理层面的资金占用与“分红还债”闭环上。2021年度,前控股股东正导光电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当年期初,正导光电对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占款余额已达6694.1万元,当期又因日常经营及支付期货保证金新增占用9141.8万元。为在股份制改制及申报前夕清理上述占用,正导有限于2021年10月20日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向正导光电分配股利7000万元;同年12月31日,公司发现此次分派误将盈余公积一并分配,导致超额分配1575.9万元,正导光电将该笔超额分红退回,实际分配金额为5424.1万元。这笔红利划转至正导光电账户后,随即被全额用于偿还其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款。这种“左手分红、右手还债”的闭环,实质上是借助上市前夕的现金分配冲销了控股股东的违规占款;其在公司治理层面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潜在损害,以及内控审批的失效,至今仍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紧随其后的关联资产购买,也反映出公司在清理关联交易时采取的“突击式”思路。2021年12月,为承接自产PVC护套料业务并彻底清理关联交易,正导技术向正导光电购买PVC业务相关的73台套机器设备及存货。经湖州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批资产含税评估值102.6万元,不含税交易价格定为90.8万元。交易前,正导光电几乎无独立外部销售渠道,其2021年度不含税采购金额5107.8万元,占正导技术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59.5%,业务收入对正导技术的依赖度超过99%;2021至2022年度,公司与正导光电的含税采购付款额累计达7428.3万元。尽管正导光电在交易后于2021年11月底停产、生产人员全员转入发行人,且交易因不满足独立产出能力界定被认定为不构成业务重组,但其核心业务资产在关键时点的停产与低价突击注入,仍让市场对其是否意在规避“重大业务重组”的连续性经营审核产生疑问。
除关联方账目交织外,正导技术在银行信贷与结算合规上亦存在明显瑕疵。2021年度,为满足银行受托支付及贷款单次提款额下限要求,公司通过供应商浙江久立电气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电气”)周转贷款与票据。当年,公司向久立电气实际采购10888.6万元,但通过久立电气取得的受托支付银行贷款4209.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8572.8万元。剔除可视为真实采购受托支付的合理部分后,双方通过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受托支付与贴现,形成合计1893.5万元的“转贷”及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久立电气收款并于当日贴现后,累计退回正导技术账户资金6811.9万元(其中贷款退回2886.8万元、票据退回3925万元)。前述贷款本息均已结清,未造成金融机构实质损失,但大额无交易背景的贷款划转,直接触及《贷款通则》及《支付结算办法》的合规红线。
更直接动摇早期财务核算基础的,是“体外循环”的个人卡与不规范发薪。2021至2023年,正导技术长期通过出纳个人卡代收废品废料款,累计115.8万元;该卡还用于支付车间加班费、福利费及上海房租税款共计96.3万元。2021年度,公司又通过虚列“销售费用—业务费”的形式,直接向时任内贸经理张国祥、董事会秘书俞建伟等核心员工发放奖金,规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这一行为于2022年底被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稽查处罚,控股子公司江西正导补缴各项税款及个税滞纳金25.6万元。
内控的薄弱,最终促使公司在申报前对财务底稿进行了较大范围的重述。针对2022年度账务复盘,正导技术进行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22年末应收账款404.1万元、调减营业收入157.3万元、调整期末存货350.1万元,并重新分类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房屋建筑物167.9万元。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在规范废料销售“冲减成本”核算时,公司根据配比原则,将前期本应计入研发费用的研发废料成本从研发费用中剥离(2023年度791.4万元、2024年度1363.7万元)并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该更正使公司研发费用率被压低至2%,在可比同行中处于垫底水平。
从海外诉讼的“压哨和解”,到商票质押下的账面“回正”,再到治理旧账的集中清理,正导技术在上会前完成了一系列风险出清动作。这些动作在合规与技术层面推进了历史问题的解决,但经营性现金流与内控基础的实际改善效果,仍需后续经营数据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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