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主动撤回创业板上市申请后,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
近日,光远新材创业板IPO申报文件在深交所披露,公司拟募集资金36亿元,保荐机构由前次申报时的中信证券(600030)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601211)。7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6年第四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抽查名单,光远新材位列其中,此时距离公司申报文件披露不足半个月。
光远新材上一次创业板IPO于2022年8月获得深交所受理,在经历两轮审核问询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于2023年7月18日提交撤回申请,深交所随后终止审核。时隔近三年重新申报,光远新材交出了一份明显改善的业绩答卷:2023年至2025年,光远新材营业收入由10.71亿元增至22.68亿元,净利润由亏损9932.62万元转为盈利5.17亿元;2026年一季度,公司又实现营业收入8.43亿元、净利润3.44亿元。业绩反转的同时,公司本次拟募资金额由前次申报的26亿元提高至3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更由3亿元增加到13.5亿元。
与此同时,招股书也显示,光远新材的高增长伴随着毛利率迅速抬升、研发强度下降、应收账款增加和客户集中度上升;此外,13家机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签署的回购安排,也将上市进程与实控人的潜在履约压力联系在一起。
低介电产品撑起高利润,研发费用率连续下滑
光远新材主要从事电子纱、电子布及特种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位于覆铜板及印制电路板产业链上游。
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14.60%、34.87%和56.40%,综合毛利率则由4.39%提高至56.58%。其中,低介电电子布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的毛利率分别达到62.29%、68.98%和72.03%,成为公司利润快速增长的重要来源。
光远新材将毛利率上涨主要归因于两方面:一是传统E玻璃纤维产品价格走出行业低谷;二是AI服务器、数据中心交换机和光模块等应用需求增长,带动低介电产品销量及收入占比迅速提升。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特种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39.38%、66.49%和52.26%。

产品结构升级确实改善了光远新材的盈利能力,但超过70%的低介电布毛利率能否长期维持,仍需要结合未来供需关系判断。当前高盈利既体现产品技术门槛,也与下游需求集中释放、行业有效产能尚未充分跟进有关。若竞争企业扩大同类产品产能,或者AI硬件产业链增速放缓,产品价格和毛利率均可能回落。
在利润迅速增长的同时,光远新材的研发投入没有呈现同等幅度的扩张。2023年至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367万元、5507万元和7650万元,2026年一季度为2201万元,由此来看,公司研发费用整体呈波动态势。研发费用率则由2023年的6.88%降至2024年的4.14%、2025年的3.37%,2026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2.61%;2025年和2026年一季度,光远新材的研发费用率也分别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4.23%和3.72%。

利润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三年增三倍
招股书显示,虽然光远新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始终为正,但利润转化为现金的效率正在下降。
2023年至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亿元、1.09亿元和3.41亿元,2026年一季度为1.06亿元,2025年经营现金流净额相当于当期净利润的66.05%,2026年一季度进一步降至30.79%。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23年的94.39%降至2024年的70.71%、2025年的61.38%,2026年一季度仅为50.79%。
公司解释称,2024年下半年以来低介电产品业务规模持续增加,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收入确认与现金回款之间存在时间差。但随着收入规模扩大,越来越多的销售额尚未在当期转化为现金,已经反映在应收账款变化中。
2023年末至2026年3月末,光远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由2.45亿元增加至10.3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由7.67%提高至20.80%。202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相当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4.99%;截至2026年3月末,按照年化收入计算,该比例仍达到30.71%。

在应收账款快速增加的同时,公司的客户集中度也有所上升。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光远新材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45.77%、42.99%、53.58%和60.44%。2026年一季度,斗山电子和台光电子分别贡献18.16%和17.12%的主营业务收入,台燿科技、南亚新材(688519)和华正新材(603186)也进入前五大客户。
当六成左右收入集中于前五大客户时,公司的产品价格、付款周期和采购节奏更容易受到少数客户影响,头部客户一旦调整库存、供应商体系或结算政策,风险可能首先表现为应收账款和回款周期变化,随后传导至收入和利润。
募资增至36亿元,近四成资金用于补流
光远新材此次拟募集资金36亿元,较前次申报的26亿元增加10亿元。
前次IPO中,公司计划使用12亿元建设年产7万吨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使用6亿元和5亿元建设两项电子布生产线,并将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申报的募投项目已经全部调整,22.5亿元将用于三项低介电、低膨胀电子纱及电子布项目,另有13.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拟募资总额的37.5%。

按照2025年5.17亿元归母净利润计算,36亿元拟募资金额约为其年度净利润的6.97倍,其中,补流规模较前次增加10.5亿元,是募集资金上调的主要原因。
目前,光远新材正处于产能投入期,2025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5.73亿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7.08亿元;2026年一季度投资活动又净流出1.45亿元。大额固定资产投入、应收账款增加以及业务规模扩张,确实形成了新的资金需求。问题在于,36亿元的融资规模建立在低介电产品持续高景气的预期之上,三项产业化项目拟使用22.5亿元募集资金,一旦新增产能集中投放时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公司不仅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滑,还需要承担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营运资金占用。
因此,募资合理性的审核重点并不只是公司当前是否存在资金需求,还包括13.5亿元补流规模的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未来营运资金缺口相匹配,以及新增产能能否被订单和市场需求消化。
13家机构回购权暂时终止,IPO失利或将恢复
此次申报中,光远新材披露了与13家机构股东有关的对赌安排,涉及宁波大豪、林州财通、返乡基金、深圳鲲鹏、深创投基金、博裕投资、嘉兴长沛、宁波睿淳、广发乾和、尚融投资、尚融聚鑫、重庆颀昌和信德新材(301349)。相关协议约定,实际控制人李志伟或其关联方对机构股东所持股份承担回购义务。其中,深创投基金相关投资及特殊权利安排可以追溯至2021年;其他多家机构则是在2025年受让股份或增资时签署补充协议,距离公司此次申报较近。
为满足上市审核要求,各方已在申报前对特殊权利作出清理。回购权通常自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前一日终止或中止执行,董事提名权、反稀释权、优先受让权、随售权和优先清算权等其他特殊权利也已终止,涉及光远新材承担义务的内容被约定为自始无效。
不过,多份协议保留了恢复条款,如果光远新材上市申请被驳回、否决、撤回或终止审核,部分回购权将自动恢复;若公司最终完成上市,相关权利才不得恢复,部分协议还设置了2027年取得受理或2028年完成上市等时间条件。
这意味着,相关安排经过清理后可能不再构成公司当前申报的直接法律障碍,但IPO失败仍可能给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带来经济压力。若回购金额较大,实控人可能需要通过外部融资、质押股份或处置资产履约,进而将机构退出压力传导至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稳定性。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