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示了银罚决字〔2026〕73—74号行政处罚信息。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四项反洗钱违规被警告并罚款314.4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与阳光人寿这张机构罚单同时落地的,还有一份个人罚单。该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梁某泉,因对“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0.76万元。两项相加,这一案件合计罚款315.16万元。
对阳光人寿而言,这是2026年收到的第一张总公司层面罚单,也是年内金额最大的一张。
事实上,公司在之前就已经自行披露过这起处罚。2026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的“报告期内违规及受处罚情况”一节中,这份处罚被列为第5项。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报告中对处罚事由的表述比央行公示多出一句:“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央行公示的四项违法行为中并未出现这一表述。
反洗钱罚单落到保险公司头上
从处罚内容看,这张罚单涉及的并不是某一个单独的业务环节。
央行公示的阳光人寿四项违法行为,分别是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以及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
如果按照反洗钱业务流程拆开来看,四项行为分别涉及风险评估、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以及交易管控等环节。几项问题同时出现在一张罚单中,意味着此次处罚涉及的反洗钱管理环节相对集中。
从制度层面看,这四项行为均能在新修订的《反洗钱法》中找到对应规定。
《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分别对内控制度、客户尽职调查和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第五十四条针对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设定的罚款上限为500万元。
2026年1月1日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这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属于反洗钱义务主体,并在第八条明确规定,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从这一点看,阳光人寿被公示的第四项违法行为,与新规明确的客户身份管理要求直接相关。
从公开处罚案例看,这类问题并非只出现在单一机构身上。
今年3月27日,中宏人寿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央行上海市分行罚款146.80万元;同一天,财信吉祥人寿被央行湖南省分行罚款61.50万元;都邦财险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等两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40万元。
从罚款金额来看,阳光人寿此次处罚高于上述几起案例。
如果把比较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银行业,这一金额则并不突出。
今年2月12日,央行对建设银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10万元,并罚款4295.51万元,合计罚没4350.61万元;同日,浦发银行被没收违法所得27.55万元并罚款4222.89万元。2025年11月,北京银行被罚款2526.8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
上述银行罚单涉及的违法事实中,也包含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反洗钱问题。
反洗钱罚单之外,阳光人寿今年在其他监管领域也频繁出现于处罚信息中。
2026年以来,该公司已经收到多张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各地监管局的罚单:1月,江西分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员工虚假理赔被罚31万元;2月,广东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报备的保险条款、虚列银保专管员佣金被罚65万元;4月,青岛分公司因银保业务事项及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35万元;6月,天津分公司因银保佣金财务记录不真实、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套取费用被罚40万元;8月,珠海中心支公司因虚列银保渠道代理人佣金被罚25万元。
这与阳光人寿的渠道结构有一定关系。
2026年上半年,阳光人寿签单保费712.16亿元,其中银保渠道473.98亿元,占比约66.6%。2025年原保险保费收入排名前五位的产品合计贡献516.34亿元,其中银保渠道产品占据四席。排名第一的臻鑫倍致终身寿险贡献188.94亿元,第二的金吉利D款两全保险贡献155.90亿元。
银保业务通常依托银行网点、客户资源等场景开展,产品单均保费较高,趸交业务占比也相对突出。在这样的业务模式下,客户身份识别、资金来源核查以及受益所有人识别等反洗钱环节,需要在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形成更完整的衔接。
因此,银保业务规模较大,也意味着相关内控和合规管理需要覆盖更大的业务量。这是理解阳光人寿今年多张银保渠道相关罚单时,一个值得放在一起观察的背景。
偿付能力连降三季
如果说罚单反映的是合规和内控层面的问题,那么偿付能力指标则提供了观察公司经营状况的另一条线索。
今年以来,阳光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整体呈下降趋势。
2025年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9.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69.56%。到2026年3月31日,两项指标分别为114.11%和165.26%;到6月30日,又降至111.10%和161.08%。
其中,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在一季度有所回升,二季度重新回落;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则连续两个季度下降,从2025年末的169.56%降至6月末的161.08%,半年减少8.48个百分点。
进一步拆解资本结构,可以看到这一下降背后的具体变化。
6月末,公司实际资本880.36亿元,比一季度末的897.88亿元减少17.52亿元;最低资本546.52亿元,比一季度末的543.32亿元增加约3.21亿元。
实际资本下降、最低资本上升,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一步下降。公司在报告中将实际资本下降归因于资本市场波动和保险合同负债变动,并表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因此被拉低约3.23个百分点。
6月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为544.75亿元,低于546.52亿元的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能够保持在111.10%,其中有62.41亿元核心二级资本提供补充。
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61.08%,则还有273.20亿元附属一级资本作为支撑。
这意味着,除了自身经营积累形成的资本,公司近年来也持续通过资本补充债、永续债等工具补充偿付能力资本。
这一点从近几年的融资节奏中也能得到印证。
2023年12月,阳光人寿发行“23阳光人寿资本补充债01”,规模70亿元,期限10年,第五年末附有条件赎回权,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A。
2025年3月,公司发行“25阳光人寿永续债01”,规模50亿元,票面利率2.75%,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2026年3月24日,“26阳光人寿资本补充债01”发行,规模50亿元,同样为10年期,并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赎回权。
从今年二季度的资本消耗来看,市场波动也对偿付能力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季度末至二季度末,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从284.81亿元升至296.22亿元,增加11.41亿元;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从289.94亿元升至310.18亿元,增加20.24亿元。
与此同时,境外权益类资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从180.98亿元降至159.48亿元,减少21.50亿元,对冲了部分资本消耗。
对于下一阶段,公司自己也给出了预测。
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预计,三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9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4.14%。按照这一预测,两项指标仍将进一步下降。
净利润保持增长,其他综合收益承压
再看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阳光人寿今年上半年的经营数据并不弱。
合并利润表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210.71亿元,其中保险服务收入88.80亿元,利息收入47.96亿元,投资收益54.21亿元。营业支出162.86亿元,营业利润47.85亿元,利润总额47.04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净利润38.52亿元。
同期,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71.6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84亿元,6月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2.53亿元。
单看利润和保费增长,很难直接看出偿付能力端的压力从何而来。
问题需要放到综合收益和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中观察。
2025年全年,公司净利润62.49亿元,同比增长17.88%。但同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86.29亿元,两者相抵之后,当年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3.80亿元。
母公司口径下,仅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一项,2025年就录得-122.82亿元。
到2026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余额为-296.83亿元,而一季度末这一数字还是-235.89亿元。也就是说,在净利润保持正增长的同时,其他综合收益的负值仍在扩大。
资产负债表则进一步提供了这一变化的背景。
6月末,公司资产合计6255.71亿元,负债合计5885.01亿元。其中,保险合同负债5514.35亿元,占总资产比重接近九成。
上半年,公司保险服务费用53.46亿元,承保财务损失80.83亿元。后者反映保险合同负债计量过程中货币时间价值和金融风险等因素带来的影响。
与此同时,保险合同负债仍在增长。2025年末,这一数字为5029.11亿元,到今年6月末增加485.24亿元。
投资端的表现则相对承压。
今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收益率为1.69%,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40%;其中二季度单季投资收益率为1.10%,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15%。
作为参照,公司近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3.64%,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为5.66%。
也就是说,今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均低于近三年平均水平,而保险合同负债仍在增长。
将这些数字放在一起看,阳光人寿今年的业务增长与资本状况呈现出不同的走势:上半年保费同比增长21.10%,投资收益率却低于近三年平均水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从年初的169.56%降至6月末的161.08%。
公司预计三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9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4.14%。接下来,实际资本变化、投资端表现以及银保渠道的风险与合规管理,将共同影响这一指标的后续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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