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贷款管理七项违规,杭州银行上海分行被罚380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夏震 1.7w阅读 2025-07-06 17:10
7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因七项贷款管理违规行为被罚380万元,八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罚。

7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一起金融违规处罚案例,涉及杭州银行(600926)上海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据披露,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票据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用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七项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380万元。

时任该行小微金融发展三部总经理助理杨凯、小微金融发展四部总经理助理夏青青、北新泾支行行长刘洋,均因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警告。时任公司金融发展一部总经理王海萍因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长宁区域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张竺华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虹口支行行长沈旭初因信用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卢轶琛因票据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警告并罚款5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