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追债泛海控股8.6亿 昔日前十大股东陷金融借款纠纷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夏震 2.2w阅读 2025-06-10 14:17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生银行起诉昔日前十大股东泛海控股及其关联方追讨8.6亿元本息,此前3亿元借款纠纷已遭法院强制执行。

6月6日,泛海控股(泛海3,400205)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生银行(600016)北京分行将泛海控股及其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等,以及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等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该院于5月26日受理此案,本案无反诉。

2019年12月,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申请11.6亿元融资,展期后到期日调整为2024年11月17日,担保方式包括武汉公司名下部分土地抵押、青岛公司名下部分房产抵押、泛海控股持有的不动产公司30%股权质押,以及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中国泛海及卢志强提供保证担保。因泛海控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涉及部分未偿还本金8.6亿元,民生银行已就该笔债务提起诉讼。

民生银行的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泛海控股偿还贷款本金8.6亿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支付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产生的律师费;2.判令民生银行对各被告名下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星火公司及卢志强对泛海控股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八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泛海控股因3亿元未偿还本金,已被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5月12日,泛海控股公告称,公司于5月9日收到该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就(2024)京0108民初35358号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并责令泛海控股立即履行义务,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早在2025年3月17日,法院已对该3亿元借款纠纷作出判决,具体内容包括:1.泛海控股需在十日内偿还本金3亿元、利息832.9万元,以及截至2024年2月28日的罚息1021.8万元(2024年2月28日后的罚息以3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425%计算至付清之日)和复利(复利以欠付利息和罚息之和为基数,按同利率自2023年8月30日起算),且各项费用总计不超过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2.民生银行对质押的不动产公司4000万元股权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公司、星火公司及卢志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保证责任后可向泛海控股追偿;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泛海控股、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星火公司及卢志强等被告共同承担,若未按期履行判决,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泛海控股与民生银行的渊源颇深。泛海控股的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是民生银行2001年设立时的重要发起人股东,曾位列该行前十大股东,是其早期民营资本架构的重要参与者。作为中国泛海旗下核心上市平台,泛海控股长期深度持股民生银行,截至2023年8月仍持有其4.1%股份(全部因债务纠纷遭司法冻结),系民生银行长期前十大股东之一。此外,泛海实控人卢志强曾在民生银行担任副董事长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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