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资金侵占实锤:瑞贝卡被ST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罗进 8126阅读 2026-08-04 16:57
​依上交所规则,因年报财务指标涉嫌虚假记载,瑞贝卡被实施风险警示,须待处罚决定作出满12个月并完成财务报告追溯重述后,方可申请撤销警示。

7月30日晚间,“假发第一股”瑞贝卡(600439.SH)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虚增货币资金,公司及控股股东、六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将被处以2620万元罚款。

7月31日,瑞贝卡停牌一天,8月3日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瑞贝卡”变更为“ST瑞贝卡”。

三年半资金占用与虚增

河南证监局查明,2022-2024年6月,瑞贝卡及全资子公司许昌瑞贝卡发制品工艺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三期发生额分别约11.46亿元、12.33亿元、4.57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比例最高达44.73%。

为掩盖占用,ST瑞贝卡虚构资金入账,导致2022-2023年报、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货币资金约2.29亿元、3.10亿元、2.94亿元,构成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

不止于此,2022-2025年6月,瑞贝卡持续向瑞贝卡控股划转资金或代其偿债,各期占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最高达43.60%,且未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6月末,两类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据此,河南证监局拟对瑞贝卡警告并罚款650万元,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文青罚款350万元,财务总监朱建锐罚款160万元,资金部门负责人陆小林罚款150万元,董秘胡丽平罚款100万元;瑞贝卡控股罚款600万元,董事局主席郑有全罚款330万元、副总裁陆素月罚款280万元,合计2620万元。

监管部门认定,郑文青知悉并放任资金占用、未督促披露,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瑞贝卡控股则被认定为组织、指使占用行为的主体。

十年信披顽疾:从警示函到立案

此次重罚并非孤例。早在2014年,瑞贝卡即因2013年年报少抵销内部销售4310万元、1.6亿元员工备用金错列为货币资金,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

2020年,瑞贝卡还就2019年年报(当年营收18.19亿元、净利2.12亿元,处业绩高位)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此后,2024年底至2025年初,瑞贝卡两次回复三季报监管工作函;2025年4月,公司因未披露2021年以来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五项问题再收警示函,5月称“已整改完毕”;不料同年6月又因迟报2024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亏损1.176亿元)三收警示函;7月26日,瑞贝卡及控股股东同日被证监会立案。

2026年4月,瑞贝卡2025年报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均被加注强调事项段,直指立案未结、2025年上半年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内控缺陷。整改承诺一再落空,最终迎来正式处罚。

业绩连亏两年

监管风暴之外,瑞贝卡基本面持续承压。营业收入由2019年18.19亿元降至2021年15.66亿元、2022年12.58亿元、2023年12.26亿元,2025年同比微增4.38%至12.93亿元,但归母净利润为-8190.02万元,加上2024年亏损1.176亿元,已连亏两年;2026年一季度营收3.16亿元增3.44%,净利润383.31万元同比降39.74%。

ST瑞贝卡称收入下滑主因美国市场需求疲软、经销商去库存及跨境电商冲击,海外收入占比长期高达80%左右。

在跨境电商关税影响下,ST瑞贝卡该如何应对需求疲软及税率波动,又该如何做好内控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即将公布的半年报是对管理层的考验。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