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4日,根据上交所在2025年1月14日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龙建股份(600853)及其相关责任人田玉龙和赵红革受到通报批评。此次处分的原因是龙建股份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不审慎的行为,导致多期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具体而言,龙建股份对与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纠纷形成的应收款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原会计处理依据不充分。公司在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公告中,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7年至2023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调减的净利润和净资产金额分别占调整前金额的比例较高,部分年度的调整甚至超过了16.03%。
纪律处分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对龙建股份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田玉龙、时任总会计师赵红革作出了通报批评的决定,并要求公司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龙建股份实现收入111.69亿元,归母净利润2.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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