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5月7日发布的公告,康隆达(603665)及相关人员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受到警示的包括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间芳、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地、财务总监王春英、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卫丽以及董事会秘书唐倩。
调查发现,康隆达在2020年度至2023年度期间未能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且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这违反了相关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述行为使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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