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9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哈三联(002900)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秦剑飞、财务总监赵志成、董事会秘书梁延飞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哈尔滨三联药业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向哈尔滨泰盛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累计支付了2250万元,但泰盛昌未实际交货并退回相关款项;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向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2200万元的预付款,结果中孚药业同样未实际交货并退回相关款项及支付利息。
上述行为构成了对外财务资助,哈尔滨三联药业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规。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秦剑飞、财务总监赵志成、董事会秘书梁延飞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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