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因涉诉被列失信被执行人,负债848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杨楚欣 1.3w阅读 2025-05-18 17:13:53
5月18日,ST宏达(002211)发布公告,公司因前期涉诉案件未能如期支...

5月18日,ST宏达(002211)发布公告,公司因前期涉诉案件未能如期支付待执行款项,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事项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申请执行人为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执行依据文号为(2024)沪0101民初1696号,案号为(2024)沪0101执1309号。

公告中提到,公司已将848万元及相关费用作为负债列示,且该执行对公司本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表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未对其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已委托律师处理此执行事项,力争尽快妥善解决。

2025年一季度,ST宏达实现收入9752万元,归母净利润-3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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