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创智普及相关人员因未披露年报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2.1w阅读 2025-05-27 16:32:31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公告,北京乐创智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公告,北京乐创智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李太喜、董事会秘书华林因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受到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在2025年4月30日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条款。

此次监管措施为出具警示函,主要责任由李太喜和华林承担。监管局强调,相关责任人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如果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仍将执行。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