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其高管袁红生、吴振宇和王庆辉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截至2025年4月30日,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袁红生作为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振宇作为总经理,王庆辉作为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因而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被要求及时在规定网站上披露2024年年度定期报告,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而三位负责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位负责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阐述改正措施,以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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