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派林生物(000403)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而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李昊、荣先奎、赵玉林、付绍兰、袁华刚收到了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公司被查出其子公司与部分客户及推广商签署的协议未纳入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部分重大事项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登记档案也不完整,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李昊、荣先奎、赵玉林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付绍兰、袁华刚作为时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根据相关规定,监管局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监管部门指出,派林生物应于2025年6月8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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