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宇环能及其董事长因未披露2024年度报告被出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8136阅读 2025-06-17 19:36:0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5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5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陈志强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来说,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24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因此,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志强出具警示函,并将该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局要求公司和责任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监管局规定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若对该监管措施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在此期间,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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