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陈五常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受到监管措施。具体而言,该公司未于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该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由于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一失误,河南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及陈五常出具警示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监管部门强调,陈五常对未按期披露年报负有主要责任,并要求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意识。此外,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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