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科技及其相关人员因2024年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获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1.9w阅读 2025-06-17 20:35:27
根据深交所在2025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孙来华、王永...

根据深交所在2025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孙来华、王永刚、刘增伟收到了监管函。该监管函指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对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及净资产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监管函明确指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孙来华作为时任董事长、王永刚作为时任总经理、刘增伟作为财务总监,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的上市规则。监管部门提醒相关人员重视问题并进行整改,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2025年一季度,美晨科技实现收入4.05亿元,归母净利润-48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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