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及其相关当事人因重大会计差错被通报批评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浩宇 2.5w阅读 2025-06-18 19:02:31
6月18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宋城演艺(300144)及其相关当事人因...

6月18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宋城演艺(300144)及其相关当事人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受处分的包括宋城演艺的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和财务总监陈胜敏。

经查明,宋城演艺在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调减了2022年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740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414.75%和594.37%。这一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可能对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张娴作为主要负责人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负有重要责任。

在处分过程中,相关当事人提出了听证申请和书面申辩,认为已采取补救措施,且不存在主观故意。尽管部分申辩理由被采纳,但大部分理由未能获得支持。最终,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宋城演艺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5年一季度,宋城演艺实现收入5.61亿元,归母净利润2.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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