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天安新材(603725)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执行。
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2025年一季度,天安新材实现收入5.80亿元,归母净利润15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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