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6月25日发布的公告,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事项未向监管机构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而言,公司在部分费用支出的内部决策流程和标准方面缺乏明确性,这违反了相关的监管规定。
江苏证监局指出,国联民生证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条款。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日内向监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并在60日内可对该措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此监管措施将在复议与诉讼期间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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