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7日,长城汽车(601633/02333/82333)发布公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于2024年7月22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有效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
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于2025年1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1月25日。
公告中提到,2021年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行权期间均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8日。在此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将无法行权。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2025年一季度,长城汽车实现收入400.19亿元,归母净利润17.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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