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信因财务造假遭北交所公开谴责 五年内禁上市资格 5名相关负责人被追责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8101阅读 2025-06-27 20:05:17
根据北交所在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因存...

根据北交所在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公告,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因存在财务造假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具体受到处分的个人包括黄永权、黄志贤、黄永翔、袁立雄和杨光冉。

经查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提交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一是通过7家相关公司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318.29 万元、5651.01 万元、7593.02 万元、6865.57万元。二是通过伪造用户数据等方式虚增家庭宽带业务收入,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689.07 万元、6735.58万元、6173.02 万元、6084.96万元。

这些虚增收入主要通过虚构业务和伪造用户数据的方式实现,严重违反了相关上市审核规则。黄永权作为实际控制人,直接负责财务造假,其他管理层人员亦未尽到应有的审查和核查责任。

最终,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并在五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时,黄永权也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同样受到公开谴责的处理。各方如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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