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南证监局在2025年7月22日发布的公告,湖南瓴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催促投资者打款、在冷静期与投资者联系,以及帮助投资者填写适当性评估文件。此外,该公司未及时将基金重大事项告知投资者,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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