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同洲电子(002052)发布公告,公司因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要求公司向张红梅、王勇等221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193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2万元。同时,法院准许投资者吕娜等3名投资者撤诉。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需支付赔偿款。
由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但大部分案件已在前期计提预计负债。公告中提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5年中期,同洲电子实现收入5.40亿元,归母净利润2.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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