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及相关当事人因未及时披露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遭通报批评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2.0w阅读 2025-08-11 16:08:42
8月11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东方雨虹(002271)及相关当事人因存...

8月11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东方雨虹(002271)及相关当事人因存在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处分。

具体来说,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间,东方雨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通过借款、奖金、春节备用金等方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东方雨虹资金6950万元,日最高占用余额6950万元。截至2024年5月,上述资金已全部收回。东方雨虹未及时披露前述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时任总裁张志萍,时任财务总监徐玮,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蓓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25年中期,东方雨虹实现收入135.69亿元,归母净利润5.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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