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完整 内控执行不到位 豫能控股及三名责任人领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2.0w阅读 2026-05-26 17:45:26
豫能控股(001896)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26日被河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措施。...

豫能控股(001896)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26日被河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措施。

公告中提到,公司在2026年2月11日发布的有关参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和风险提示不充分的问题,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外,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长余德忠、总经理李军及董事会秘书李琳对此负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6年一季度,豫能控股实现收入25.79亿元,归母净利润29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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