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债券 亿利洁能及控股股东合计被罚1.3亿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2.2w阅读 2026-06-05 17:43:13
6月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的公告,亿利洁能股份有...

6月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的公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行为分别被罚1.1亿元及2000万元,多名责任人领罚。

其中,时任亿利洁能、亿利集团董事长王文彪被罚280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指出,亿利洁能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6年至2022年,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增利润、资产、收入等进行财务造假。此外,2016年至2021年期间,为掩盖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亿利洁能资金事实,亿利洁能通过虚增货币资金、虚构金融资产交易等方式虚增资产。

而且,亿利洁能欺诈发行公司债券。亿利洁能2020年4月8日和7月3日分别发行规模5亿元的债券,亿利洁能在发行公司债券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2016年至2019年年报的相关数据和内容,构成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和隐瞒重要事实。同时,亿利集团组织、指使亿利洁能从事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公司债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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