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长虹能源(920239)发布公告,控股孙公司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因设备纠纷起诉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6月8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并要求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89万元。
诉讼起因于2021年4月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国内物资采购合同》,原告向被告采购设备,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原告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73万元及经济损失1.64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规考量上诉,依法维护自身及股东权益,并持续披露后续进展。
2026年一季度,长虹能源实现收入11.96亿元,归母净利润6608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