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ST东时(603377)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晋中东方时尚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晋中东方时尚因未将财政性资金2.76亿元转为应税收入,弥补当年亏损后,需调增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2.7亿元,并补缴企业所得税6762万元。此外因未申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印花税,需补缴2021年印花税3.11万元。上述行为被认定为偷税,需缴纳罚款1.56万元。
晋中东方时尚此次需补缴的税款及罚款合计6767万元,滞纳金和加处罚款将根据实际缴纳情况确定。
2026年一季度,ST东时实现收入1.21亿元,归母净利润-6694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