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浙商中拓(000906)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与响水龙拓实业有限公司、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溧阳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溧阳瑞达)等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展。
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溧阳宝润、溧阳瑞达、溧阳龙跃向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合计约16.3亿元,并支付律师费8万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49万元、司法审计鉴定费用54万元。
同时,法院判决被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瑞达新材料在合计约1.07亿元、3.5亿元、约5.77亿元的范围内,分别对溧阳宝润、溧阳瑞达、溧阳龙跃在本案中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6年一季度,浙商中拓实现收入560.86亿元,归母净利润1.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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