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周子冠因内幕交易行为被处以罚款15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33万元。
经查,周子冠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他人证券账户于2024年7月26日和8月1日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合计28万股,买入金额为78万元,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金额为33万元(扣除税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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