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山东丰源及董事长甘志端等被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周予恒 1.4w阅读 2026-07-03 18:10:02
7月3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因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月3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因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及其董事长甘志端、总经理龙慎伟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史恒收警示函。

经查,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在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多次向关联方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日资金占用最高余额达到3800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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