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因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及其董事长甘志端、总经理龙慎伟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史恒收警示函。
经查,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在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多次向关联方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日资金占用最高余额达到3800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