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内容包括对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合计罚款170万元,对浦发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合计罚款60万元。同时,郑权、马岩、赵春光受到警告,刘富宏、修辰罡、王德强、柳杨则受到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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