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业务违规 浦发银行长春两家机构合计被罚230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张海宁 9872阅读 2026-07-09 18:36:37
7月9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月9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内容包括对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合计罚款170万元,对浦发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合计罚款60万元。同时,郑权、马岩、赵春光受到警告,刘富宏、修辰罡、王德强、柳杨则受到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