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ST亿晶(600537)发布公告,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
江松科技诉讼请求判令滁州亿晶支付设备款3388万元及利息损失,并诉请判令滁州亿晶支付律师费68万元、保全保函费1万元。
公告提到,2023年2月23日,江松科技与滁州亿晶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滁州亿晶向江松科技定作设备,合同总价款7085万元。
江松科技在起诉书中称,合同签订后,江松科技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2025年4月25日,滁州亿晶出具《验收单》,确认验收合格,并向江松科技支付货款3697万元,尚有3388万元未支付完毕。
2026年一季度,*ST亿晶实现收入1.70亿元,归母净利润-6548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