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劲嘉股份(002191)发布公告,公司于7月23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决定,同意将公司追加为本案仲裁的共同申请人。
2026年5月11日公司与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兴鑫互联将其对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享有的2亿元债权本金及相应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转让给公司。兴鑫互联已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对东莞新世纪提起仲裁,转让协议已生效,公司成为东莞新世纪的债权人。
根据转让协议第四条“仲裁程序配合义务”的约定,兴鑫互联承诺在转让协议生效后,协助配合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追加共同申请人申请书,申请将公司本案仲裁的共同申请人。目前已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关于追加当事人的程序决定》。
2026年一季度,劲嘉股份实现收入10.05亿元,归母净利润3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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