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2025年债券年报,融创房地产及三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2.1w阅读 2026-08-03 17:07:23
8月3日,根据天津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

8月3日,根据天津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债券年度报告,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同时,财务负责人韩耀林,副总裁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孟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