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天海防务(300008)发布公告,公司(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就原股东李露未完成金海运业绩承诺事项提起的诉讼,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索赔的可得利益损失约1.48亿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该案源于公司就金海运原股东李露未完成业绩承诺、造成巨额商誉损失事项提起诉讼,后因管辖权异议移送至泰州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公司此前已申请财产保全并轮候冻结李露持有的约7031万股公司股票,冻结期限至2028年6月22日。
2026年一季度,天海防务实现收入10.16亿元,归母净利润8490万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