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中存在4项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经查,该公司在管理湖南南粤睿融贰号等9只私募基金过程中,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责任,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工作实际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将持有广东兴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90万元私募基金份额拆分转让给4名员工。
此外,公司安排投资者代持旗下3只基金的份额,且部分自然人出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在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备案信息时未如实反映代持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基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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