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辉丰股份(002496)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4年4月及2026年5月,公司先后两次对2023年半年报、三季报及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更正追溯。上述多期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时任总经理张晓波、时任财务负责人周京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一同被出具警示函。
2026年一季度,辉丰股份实现收入1.08亿元,归母净利润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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