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近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李思廉、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及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违反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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