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罢免后“对簿公堂” 原董事长赵剑华起诉ST惠伦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邓芷晴 7756阅读 2026-09-08 21:14:27
9月8日,ST惠伦(300460)发布公告,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了赵剑华...

9月8日,ST惠伦(300460)发布公告,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了赵剑华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

原董事长赵剑华诉讼请求判令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形成的《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决议不成立。

同时,请求确认上述决议中“选举邢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邢越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之日起,赵剑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悉,赵剑华被罢免董事长一职。赵剑华认为,次会议召集程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方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认定决议不成立。

2026年中期,ST惠伦实现收入3.05亿元,归母净利润-37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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