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根据北京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田成琳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刘中林出借证券账户被作出行政处罚:两人均被警告,田成琳被罚款8万元,刘中林被罚款3万元。
经查,刘中林于2021年1月18日在东方财富证券开立证券账户后,将该账户出借给田成琳使用。
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田成琳使用该账户累计买入证券约2.14亿元,卖出证券约2.13亿元,总成交金额约4.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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