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成都新月业绩承诺未达标 杨明清一审被判补偿约9139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李泽宇 1.7w阅读 2026-09-30 16:18:24
9月30日,超捷股份(301005)发布公告,公司(原告)子公司成都新月未...

9月30日,超捷股份(301005)发布公告,公司(原告)子公司成都新月未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人杨明清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但公司多次发函催告杨明清履行业绩补偿责任,杨明清均未履行。遂公司起诉杨明清,近日收到一审判决:杨明清需支付业绩补偿款约9139万元及罚息。

2026年中期,超捷股份实现收入4.19亿元,归母净利润1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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