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花因原实控人违规担保被裁赔约1440万元 公司拟申请撤销裁决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李泽宇 1.0w阅读 2026-10-09 18:04:28
10月9日,ST金花(600080)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西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10月9日,ST金花(600080)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西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因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违规以公司名义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公司被裁决按借款人金花投资尚未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的70%承担赔偿责任,合计约1440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与曙光汽车于2018年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公司为该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曙光汽车向西安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其承担担保责任2190万元。

公司表示,将督促金花投资及吴一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若其足额履行,公司无需承担付款责任;若未能足额清偿,公司将承担相应清偿责任,并保留追偿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公司还将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或撤销涉案仲裁裁决,但存在被驳回的风险。

2026年中期,ST金花实现收入2.46亿元,归母净利润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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