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元一传媒及责任人因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报被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2.1w阅读 2026-10-16 16:52:17
10月16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决定,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

10月16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决定,东阳元一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珍珍收到了警示函。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