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提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子公司涉污染环境罪案定于11月2日开庭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李泽宇 2.4w阅读 2026-10-16 17:17:10
10月16日,金浦钛业(000545)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

10月16日,金浦钛业(000545)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单位)及相关人员因涉嫌污染环境罪,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案件定于2026年11月2日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南京钛白及相关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物质,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指出,若法院判决认定南京钛白构成单位犯罪,公司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026年中期,金浦钛业实现收入8.08亿元,归母净利润-14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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