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江丰电子(300666)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姚力军提议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6年中期,江丰电子实现收入27.37亿元,归母净利润5.40亿元。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