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根据安徽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董秘徐长才,董事徐长桂和财务负责人沈燕被出具警示函。
此次措施的原因是公司董事徐长桂因个人家庭开支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后于2025年6月归还;2026年3月再次借款50万元,2026年6月归还。上述行为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告指出,徐长才、徐长桂和沈燕在履行职责时未能忠实、勤勉,因而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此外,徐长桂的行为也被认定为侵占公司资产,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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