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堡地产及负责人因未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被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冯静涵 1.1w阅读 2026-10-20 16:44:49
10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0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寿康、时任财务负责人梁发健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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