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手撕券商:北信瑞丰状告中信建投,利源股份旧案责任如何定?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翦音志 1.7w阅读 2026-04-07 15:43
一则公募基金起诉券商的开庭公告,将中国债券市场的一桩旧案重新拉回聚光灯下。

近日,企查查披露了一起开庭公告,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信瑞丰”,现更名为“华银基金”)向辽源市中院提起诉讼,将中信建投(601066)、利源股份(002501)等多方告上法庭,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将于2026年4月21日开庭。

过去几年,卷入这起诉讼的三方机构都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原告北信瑞丰身陷人事动荡与监管处罚的泥潭,被告中的中信建投近年来频繁遭遇合规考验,利源股份更是已拉响退市风险警报。公募基金将债券主承销商告上法庭,在行业内并不常见,这场官司的审理结果,或许会引发市场对中介机构在债券发行中责任边界的审视。

利源股份的财务造假

要讨论这场诉讼的由来,就需要了解利源股份这家公司的历史。

利源股份是一家位于吉林省辽源市的铝制品加工企业,公司的问题最早暴露于2018年,此后逐渐发酵为一起典型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2020年7月,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冻结及重大债务逾期等事项受到吉林证监局处罚;2022年9月,公司又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中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利润总额等项目虚假记载,随后于2022年10月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财务造假的后果是严重的,利源股份此后出现债务违约,股价大幅下跌,大量投资者遭受损失。截至2025年4月,公司已累计收到超过1357名投资者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涉案金额超过4亿元。2026年初,公司发布退市风险警示公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可能低于3亿元,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局面。

这一情况也为其保荐机构、债券承销商和审计机构埋下了连带责任的隐患。

深陷“利源系”诉讼旋涡

在这场漫长的投资者索赔潮中,中信建投的身影非常引人注目。

公开资料显示,在利源股份的资本运作中,中信建投扮演了多重角色,它既是这家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同时也曾是定增项目的保荐人。按照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文件的制作、核查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对虚假陈述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事实上,围绕利源股份的虚假陈述案,中信建投已被多个投资者起诉。其中,自然人邱江淮诉中信建投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更是在2026年2月和3月两度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程序;另外,中信建投也并非第一次因利源股份被基金公司起诉,早在2022年,新沃基金就以“公司刻意隐瞒大股东股份质押虚假陈述行为”为由,将利源股份与中信建投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94亿元。

在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之外,中信建投自身的合规状况也在近期遭遇严峻考验。

2025年7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对中信建投等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起因是在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中信建投的中标承销费仅为3.5万元,而项目总规模高达350亿元,如此低的费率引发了市场对“价格战”破坏行业生态的担忧。

更严重的是内部治理问题。2025年底,中信建投前债承销部总监房蓓蓓因在路劲境内债发行过程中收取返费,被法院一审认定构成受贿罪,涉案金额逾54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紧随其后,中信建投前投行业务管委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杜鹏飞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

两名投行核心人员的接连落马,暴露了中信建投在合规与内控方面的风险,也引发了市场对其承销的债券信息披露质量的担忧。

北信瑞丰的困局与更名

在这场诉讼中担当原告角色的北信瑞丰基金,同样麻烦不断。

北信瑞丰成立于2014年3月,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管理规模曾在2020年一季度末一度攀升至133.95亿元,但此后持续萎缩,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北信瑞丰公募管理规模仅剩27.06亿元,在全市场持牌机构中排名靠后。

与此同时,内部治理方面,公司多次遭到监管点名。比如2024年10月,北京证监局向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指出其在治理结构、董监高履职、系统运维等方面存在违反公募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形;2025年5月,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六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涉及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监管材料报送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足;2025年6月,前任董事长兼代行督察长夏彬更是被北京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北信瑞丰的转折点发生在2025年11月,11月19日公司发布法定名称变更公告,宣布自11月17日起,公司法定名称由“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华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且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表示,此次更名“系出于品牌升级、品牌定位的考虑”,但市场中也有声音表示,这可能是华夏银行(600015)谋求入主的信号,目前尚未证实。

在更名前后,公司管理层经历了密集调整,2025年8月,公司先后完成总经理和董事长的更换:原总经理刘晓玲因工作原因离任,由曾任华夏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的宣学柱接任;董事长由夏彬变更为刘彦雷。更名公告发布前一天,公司又连发三则高管变更公告,任命赵伟婧为督察长、王博为首席信息官,同时宣布原首席信息官魏红生、副总经理王乃力离任。其中多人具有北京银行(601169)或华夏银行背景:新任督察长赵伟婧曾在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北银金融租赁等机构任职,新任首席信息官王博则历任北京银行信息技术部职员、中加基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等职务,新任董事长刘彦雷同样出身北京银行,历任北京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秘等职务。

更重要的是,在更名发布前后,公司规模发生了反转,在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规模攀升至207.9亿元,环比增长约668%,这一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来自于“华银鼎盛中短债基金”的快速扩容。

根据排期,此案将于2026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双方尚未对外披露具体的索赔金额和纠纷细节,但参考2022年新沃基金类似案件的1.94亿元索赔额,北信瑞丰的诉求数额或同样不容小觑。

在司法层面,此案面临的核心争议点或包括:利源股份的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中信建投作为承销商是否尽到了勤勉尽责的核查义务;北信瑞丰的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交易及损失因果关系;以及中介机构过错程度与赔偿责任的量化比例等。北信瑞丰诉中信建投一案的最终判决,将在多大程度上让券商为其承销行为埋单,将直接影响未来债券承销市场的执业标准与合规底线。

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长按保存图片